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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ICT产品准入制度迎重大变革

  2025年2月25日,越南发布第30/2011/TT-BTTTT号通知,正式实施《信息通信技术产品认证与声明管理新规》草案,标志着这个东南亚数字经济增长极的监管体系向国际标准迈出关键一步。

  本次草案呈现三大突破性变革:

  1.认证范围扩展:新增5G设备、物联网终端、工业控制系统等12类新型数字产品纳入强制认证范畴,覆盖率较现行目录提升40%

  2.合规路径多元化:引入分级管理制度,对低风险产品开放”自我符合性声明”(DoC)通道,预计可使30%中小企业的认证成本降低50%以上

  3.技术标准升级:17项关键指标参照国际电信联盟(ITU)最新规范修订,无线设备SAR值等核心参数要求较现行标准提高35%

  据越南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新规实施将重塑行业格局:

  -跨国企业布局调整:三星电子越南公司向本报透露,正组建专项合规团队应对射频测试新要求;英特尔越南基地则计划投入200万美元升级检测实验室

  -本土供应链升级:越南电子工业协会(VEIA)调研显示,67%的本地配套企业需在2025年前完成ISO17025认证才能维持供应商资质

  -检测认证市场扩容:国际认证机构TÜV南德意志集团预测,越南ICT检测市场规模将在2026年突破8.2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2%

  不过,草案部分条款也引发了讨论:

  -争议焦点:第15条关于源代码备案的要求被美国商会视为”可能形成技术壁垒”

  -折衷方案:MIC承诺对开源软件和通用模块给予豁免,具体实施细则将在后续技术指南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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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ASTM新标准将为消费品中PFAS评估提供路线图

  2025年2月消息,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消费品委员会(F15)制定并出台了一项新国际标准(将以ASTMF3700的名称发布),将为消费品和物品中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评估的规划和执行提供路线图。该新标准对制造商、消费者、实验室和监管机构都至关重要。

  PFAS属于耐热、耐油脂、耐油和耐水的化学品,被广泛运用于各种消费品中,在环境中不会分解。某些PFAS与生物体内的严重健康影响息息相关。

  监管机构正在就尽可能减少或消除消费品和物品中有机氟和PFAS提出限制。这项工作成果以标准指南为形式生成,将为评估消费品和物品中是否存在PFAS提供所需的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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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家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技术规范》草案

  2025年3月11日,越南提交G/TBT/N/VNM/340号通报,计划发布《国家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技术规范》草案。该草案规定了用于道路电动车辆充电的电动车辆传导式供电设备的安全要求,其额定供电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伏或直流不超过1500伏,且额定输出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伏或直流不超过1500伏。道路电动车辆(EV)包括所有道路车辆,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道路车辆(PHEV),这些车辆的全部或部分能量来源于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SS)。

  通报内容

  《国家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技术规范》草案适用于越南境内从事电动车辆传导式供电设备生产、组装、进口和贸易的组织和个人。根据2022年6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第31/2022/TTBTC号通告中规定的越南进出口商品清单,电动汽车充电站的HS编码为85044090。《国家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技术规范》草案不适用于无线电动汽车充电站、用于电动公交车、电动火车、重型卡车以及主要设计为非道路使用的电动车辆的有线充电站;电动车辆上的设备;非电动车辆上RESS的充电;以及基于双重/加强绝缘或三级防电击保护的电动汽车直流供电设备。

  一、核心技术要求

  电气安全要求防触电保护应符合TCVN13078-1:2020(IEC61851-1:2017)第8条的规定;导电接口应符合TCVN13078-1:2020(IEC61851-1:2017)第9条的规定等。

  结构安全要求对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结构和试验应符合TCVN13078-1:2020(IEC61851-1:2017)第12条的规定;对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应符合TCVN13078-1:2020(IEC61851-1:2017)第13条的规定等。

  电磁兼容性(EMC)要求发射应符合TCVN13078-21-2:2020(IEC61851-21-2:2018)第6条的规定;抗扰度应符合TCVN13078-21-2:2020(IEC61851-21-2:2018)第5条的规定等。

  通信要求应符合TCVN13078-1:2020(IEC61851-1:2017)第7条的规定。。

  电能计量设备要求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电能计量设备需经过型号批准和计量器具检定,依据的是2024年4月15日科学技术部部长发布的第03/2024/TT-BKHCN号通告,该通告对2013年9月26日发布的第23/2013/TT-BKHCN号通告中关于2.2类计量器具的计量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二、标识与说明书

  符合本标准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应贴有标签,标签应清晰、耐用,并包含以下信息:制造商、型号、输入电流、输出电压、输出功率、防护等级(IP)、抗冲击防护等级(IK)、通信协议、工作温度、生产年份等关键参数。

  制造商、组装商、进口商和经营者必须按照TCVN13078-1:2020(IEC61851-1:2017)的第16.1款和第16.2款的规定,提供越南语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安装指南和使用手册。

  三、合规管理机制

  (一)市场准入

  国内生产、组装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合格声明,并在上市流通前加贴合格标志。

  进口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必须通过根据本规范进行的合格声明活动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查,并在上市流通前加贴合格标志。

  (二)认证模式

  模式5(基于质量体系监督的型式试验):证书有效期≤3年。

  模式7(批次检验):仅对已经过合格评定的该批次产品有效。

  (三)国际互认

  认可越南在已签署的相互承认协议框架内认可的国外合格评定机构所出具的合格评定结果。

  接受APAC/ILAC认可实验室的测试结果,优先承认国际双边/多边协议框架下的认证结果。

  四、责任划分

  合格评定机构对于方式5,应自证书失效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的合格评定记录;对于方式7,应自证书颁发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的合格评定记录。

  企业责任应提供完整技术文档,确保产品与申报一致性,及时报备设计变更。

  五、结论

  《国家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技术规范》是越南在碳中和背景下推动交通电气化的重要政策工具,其技术框架与国际标准(如IEC)高度接轨,体现了对安全性、兼容性及市场规范的重视。未来,法规的严格执行将加速越南电动汽车产业链的成熟,对我国出口企业来说额外完成越南本地化认证可能带来产品上市周期的延长,应注意平衡产品出海与合规成本,同时加强国际标准协调,降低跨境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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