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信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IMDA)已于2026年3月更新了以下文件:
《电信设备注册指南》
《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DoC)
新加坡信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IMDA)已于2026年3月更新了以下文件:
《电信设备注册指南》
《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DoC)
2026年4月消息,印尼最新法规KEMPENNo.197of2026已正式取代之前的KEMPENNo.177of2024,此次更新的关键点如下:
1.实验室声明函(SARSUKET)的使用:
针对需要进行SAR测试的产品,申请SDPPI认证时仍允许使用实验室声明函(SARSUKET),无需等待正式的SAR测试报告出具。过渡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2.平板电脑的SAR要求:
根据之前的法规要求,平板电脑需符合头部位置的SAR测试要求。新法规已对该项要求修订如下:
若平板电脑的设计并非用于语音通讯,且扬声器无需贴近耳朵使用,则可豁免SAR(头部位置)测试。
豁免所需文件:一份声明函,说明该平板电脑并非设计用于语音通讯,且扬声器无需贴近耳朵使用;同时需提供产品规格资料,以证明其不具备此类语音通讯设计,包括显示所有组件及其位置的产品内部照片。
2026年4月消息,肯尼亚更新两项关于型号核准的重要法规,内容如下:
1.技术规范更新(自2026年3月24日起生效)
自2026年3月24日起,所有在肯尼亚提交审批的蜂窝设备必须符合以下修订后的要求:
充电接口须为USBType-C
充电线须可与电源适配器分离
请注意:此规定不适用于2026年3月24日之前已获批准的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等)。
2.型号核准强制要求提供样品
根据监管机构近日确认,目前在肯尼亚提交任何型号核准申请均须提供样品。该要求取消了此前部分设备可免于提供样品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