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更新磁铁玩具安全标准

  在澳大利亚,儿童玩具受到多项强制性安全标准和法规的监管。这些物理和机械性能、化学性能和标签要求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包括:
  
  ——由2005年第1号消费者保护法案修订的《2003年第14号消费者保护公告》,“适用于36个月以下(含36个月)的儿童的玩具》
  
  ——2009年第1号消费者保护公告《铅和某些元素》(包括指画颜料);
  
  ——2010年第5号消费者保护公告《含磁铁的玩具》;
  
  ——《2020年消费品(水产玩具)安全标准》;
  
  ——《2020年消费品(弹射玩具)安全标准》。
  
  2020年8月27日,澳大利亚发布《 2020年消费品(含磁铁玩具)安全标准》,更新含磁铁玩具的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含磁铁的玩具必须符合四个现行玩具安全标准之一中的特定条款:
  
  ——AS / NZS ISO 8124.1:2019《玩具安全-第1部分:与机械和物理特性有关的安全方面》;
  
  ——EN 71-1:2014 + A1:2018《玩具安全-第1部分:机械和物理特性》;
  
  ——ISO 8124-1:2018《玩具安全-第1部分:与机械和物理特性有关的安全方面》;
  
  ——ASTM F963-17《玩具安全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
  
  新标准将于2020年8月28日生效,含磁铁的玩具必须在12个月后符合新要求。
  
  在2021年8月27日之前,含磁铁的儿童玩具可以符合《含磁铁的儿童玩具消费产品安全标准》(2010年第5号消费者保护公告)或新标准。从2021年8月28日开始,这些玩具必须符合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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