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计划控制11种化学品的有害物质

  2019年4月24日,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声称如果以下由斯德哥尔摩公约和鹿特丹公约提出审查的11种化学品列入国际公约的附件,其将于2019年6月在宪报刊登对这些化学品的控制。
  
  ·十五氟辛酸(PFOA),其盐和PFOA相关化合物;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其盐和PFHxS相关化合物;
  
  ·联苯胺和其盐 – 在染料,颜料和塑料薄膜的制造中使用,有时作为橡胶配合剂;
  
  ·二氯甲基醚 – 在聚合物和阻燃织物,和硫化橡胶的表面处理的制造中使用;
  
  ·乐消 – 除草剂和灭鼠剂;
  
  ·双甲脒 – 杀虫剂和杀螨剂;
  
  ·高效氯氟氰菊酯 – 杀虫剂;
  
  ·莠去津 – 除草剂;
  
  ·百草枯及其盐 – 一种除草剂;
  
  ·乙草胺 – 除草剂;
  
  ·环嗪酮 – 除草剂。
  
  如果进口商,制造商和分销商希望进口,出口,销售,储存或使用任何包含它们的化学品或产品,他们必须申请有害物质许可证/许可证。这项规定将在NEA出版控制措施六个月后生效,预期在2020年实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