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提高食品进口门槛

  5月以来,澳大利亚官方连续发布了食品过敏原新规和进口食品风险管理规定,不断提高食品准入门槛。

  检验检疫部门的消息说,澳大利亚农业水力资源部5月初发布通告(IFN08-2017),要求食品进口商在确保进口食品安全性同时,要确保对相关食品中致敏原进行准确标注,并符合《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食品致敏原强制标注的规定要求。鉴于过敏原可对过敏消费者致死的严重情况,《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针对食品中致敏成份的标注进行专门规定,食品配料或食品添加剂中或食品加工助剂中含有致敏原成份时,食品标签中必须要对敏原成份进行标注。澳新标准划定的致敏原成份有:花生、坚果、蛋类、芝麻、鱼及贝类、豆和小麦以及羽扇豆。对中国食品出口企业而言,不满足澳大利亚有关致敏原标识管理要求将影响出口贸易。

  5月底,澳大利亚还发布G/SPS/N/AUS/424通报,修订进口食品风险管理规定。

  作为食品进出口大国,澳大利亚向来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并相继颁布了《进口食品管理法》、《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规》、《进口食品控制法》等法规。据了解,澳大利亚食品进出口是由农业水力资源部监管的,进口食品按风险程度的不同进行不同的管理。主要分三类进行检验,分别为风险食品类、监督食品类、合规协议食品类。风险食品类指经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检验具有潜在微生物和化学危害的中高级风险的食品,监督食品类指对人体健康风险较低的食品,合规协议食品类是指进口商与农业水力资源部签订食品进口合规协议的食品。每种类型食品的检疫方式和检验频次不同。

  澳大利亚是宁波食品出口的重要目标市场,也是对食品贸易实施高度保护的国家之一。据统计,2017年1-4月,宁波地区出口澳大利亚食品达300余批、逾400万美元,主要产品有番茄酱罐头、蜂蜜、厨用酒、水产制品等。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输澳食品出口企业,应做好全过程管理,结合出口食品主要特点加强风险评估,梳理相关风险点,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应密切关注国外通报预警情况,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合理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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