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限制汽车中的有害物质

  中国将从2016年1月1日起禁止在客运车辆中使用六种有害物质。该强制性标准将作为十年国家可持续发展计划的一部分实施,其中包括改进汽车制造商的环保记录。

  《GB/T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将适用于九座以下的客用汽车(1M类别汽车)。

  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公告(第38号)指出,从1月1号起,开发新车型的制造商必须吸收这些限用物质信息。

  该标准仅适用于中国制造商和中外合资企业。

  对于现在又正在生产或销售的车型,标准将逐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生效。从该日期起,制造商将必须符合材料限制。

  制造商必须通过提交文档和有害物质信息表格的形式向工信部(MIIT)报告有害物质的使用情况。MIIT将进行审批。

  限制物质分别为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联苯醚(PBDEs)。这些物质与欧盟和中国RoHS法规的限制相同。除镉的限值为0.01%外,其他物质的阈值限制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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