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简称: 载人缆车设备 Cableway installations designed to carry persons
指令名: 关于载人缆车设备的2000年3月2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0/9/EC
Directive 2000/9/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0 March 2000 relating to cableway installations designed to carry persons
修改号:
新方法指令: y
适用范围:
(a)缆车和其它靠一根或数根缆索牵引的、带安装在车轮或者其他悬挂装置上车辆的设备。
(b)由一根或者多根运输缆索升降和/或移动座舱的缆车。这一类别还包括吊舱和椅式吊车。
(c)通过适当设备以缆索方式牵引使用者的牵引升降机。
不适用范围:
载人空中索道设备的不适用范围:
– 95/16/EC指令①规定的升降机
– 传统建造的缆牵的有轨电车
–农用设备
–为了休闲目的而非载人手段的在露天市场和/或娱乐场所用现场设备或者可移动设备
–工业用采矿设备或者现场设备
–缆牵渡船
–齿轨铁路
–链传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