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IEC 60335-1:2020

  2020年9月2日,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标准IEC 60335-1:202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1部分:一般要求》,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问题,即单相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包括直流供电和电池供电的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对于不供一般家用但可能对公众造成危险的器具,例如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供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标准的范围。本标准处理涉及的是所有人遇到的由电器引起的合理可预见风险。但总体来说以下情况未被纳入考虑范围内:
  
  -因身体、感知或智力水平有限或缺乏经验和知识,使其无法在离开监督或指导的情况下安全使用电器的人(包括儿童);
  
  -把玩电器的儿童。
  
  对于供车辆、船上或飞机上使用的电器,可能需要满足额外要求。在许多国家,国家卫生当局、负责保护劳工的国家当局、国家供水当局及类似当局也规定了额外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用于工业用途的电器;
  
  -供特殊环境下使用的设备,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灰尘、蒸汽或气态物)的场所;
  
  -音频、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IEC 60065);
  
  -医用电气设备(IEC 60601系列);
  
  -手持式电动工具(IEC 60745系列);
  
  -信息技术设备(IEC 60950-1);
  
  -便携式电动工具(IEC 61029系列);
  
  -视听、信息和通信技术设备(IEC 62368-1);
  
  -电动手持式工具、便携式工具和草坪园艺机械(IEC 62841系列);
  
  本第六版标准IEC 60335-1:2020 CMV为技术修订版,取消并取代了2010年的第五版标准IEC 60335-1:2010,修订版IEC 60335-1:2010+AMD1:2013和修订版IEC 60335-1:2010/AMD2:2016。
  
  与前一版本相比,本版标准包括以下重大技术变更(小变更未列出):
  
  a)更新了本标准的文本,使之与旧版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相一致;
  
  b)删除了部分注释,并将许多其他注释全部或部分转化为规范性文本;
  
  c)将个别附录命名从规范性改为资料性;
  
  d)新增了关于IEC 60335系列所涵盖的安全要求应用的指导文件,以及如何检索该文件的信息;
  
  e)明确规定了PELV(保护特低电压)电路要求;
  
  f)阐明对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变化的输入功率和额定电流的测量要求;
  
  g)将规范性附录S替换为资料性附录S“基于10.1和10.2中关于代表周期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测量输入功率和电流的指南”;
  
  h)新增并阐明了带有用于插入插座的整体针的器具的机械强度要求;
  
  i)修订了电池供电器具的要求;
  
  j)新增了金属离子电池的规定,包括新的条款12“金属离子电池的充电”;
  
  k)新增了测试探针18的应用;
  
  l)新增了对带有电器插座和用户可接触到的插座的器具的要求;
  
  m)修订并阐明了对带有功能性接地装置的器具的要求;
  
  n)新增了带有自动卷线器并具有第二数字IP等级的器具的防潮性能测试要求;
  
  o)阐明了带有用于插入插座的整体针的器具及其部件的防潮性能器具测试标准;
  
  p)新增了对非正常运行条件下的可接触安全特低电压插座、接头或通用串行总线(USB)的输出电压限制要求;
  
  q)新增了涵盖光辐射危害的要求;
  
  r)新增了外部通信软件管理项目至规范性附录R;
  
  s)修订了表R.1和表R.2中的外部通信要求;
  
  t)在新的规范性附录U中新增网络安全要求,以避免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通过公共网络的远程通信传输失败的影响。
  
  该部分应与IEC 60335对应的第2部分一起使用。第2部分包含补充或修改本部分相应条款,以规定各类器具的相关要求。
  
  IEC 60335-1的第六版标准仅与本版基础上建立的第2部分一同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