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发布汽车燃油箱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18296-2019的公告

  2020年7月27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关于汽车燃油箱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 18296-2019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显示,汽车燃油箱认证依据标准GB 18296-2019《汽车燃油箱及其安装的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下称“新版标准”)已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并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相应的旧版标准GB 18296-2001,涉及业务小类:013018,现将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 认证实施要求
  
  1. 自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的汽车燃油箱须按照新版标准要求进行认证。
  
  2. 对于已获证的汽车燃油箱产品,若认证委托人需更新认证标准,须在2021 年7月1日前完成证书标准换版或转为已停产车型售后维修备件证书。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超过暂停期3个月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CQC将注消旧版标准证书。
  
  3. 换版差异试验要求
  
  3.1 已获证的金属燃油箱产品进行换版变更时无需做差异试验;
  
  3.2 塑料燃油箱需补充下列差异实验后方可换版;
  
  1)塑料燃油箱的渗透性试验;
  
  2)塑料燃油箱的耐燃油性试验。
  
  3.3 差异试验的减免
  
  1)同一制造商使用相同燃油箱本体材料的产品可只进行一个型号产品的差异实验;
  
  2)若燃油箱所装配的整车满足GB 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中5.3.4条Ⅳ型试验(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密闭室碳氢化合物浓度测定法)的排放限值要求,可免做上述差异试验。但认证委托人应补充提供所装配整车厂关于GB 18352.6—2016试验时燃油箱配置的说明(其中燃油箱型号须与原证书一致)以及过去一年内装有该燃油箱的整车在正常行驶中燃油箱没有出现意外泄漏情况的声明。
  
  4. 对于2020年7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二.签约实验室要求
  
  各相关签约实验室应尽快向认CQC上报新版标准检测能力更新的情况。
  
  三.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可以按照新标准要求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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