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发布电动自行车非金属材料及零部件性能安全认证要求变更的通知

  2020年5月12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发布通知修订了CQC13-036047-2009《非金属材料及其零部件性能安全认证规则》,涉及业务小类号134006电动自行车非金属材料的依据标准更新情况见表1。
  
  表1 非金属材料及其零部件安全与性能标准更新
  
  旧版标准
  
  新版标准
  
  是否补充差异测试
  
  GB/T 6040-2002 《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
  
  GB/T 6040-2019 《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
  
  否
  
  一、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修改附件1表1和表2依据标准,GB/T 1040.1-2018替代GB/T 1040.1-2006,GB/T 1634.1/2-2019替代GB/T 1634.1/2-2004,GB/T 31838.2-2019替代GB/T 1410-2006,ISO 9772:2012替代ISO 9772:2001,GB/T 16422.1-2019替代GB/T 16422.1-2006,GB/T 6040-2019替代GB/T 6040-2002;
  
  2.细化6.3监督抽样检验相关内容;
  
  3.修改8.1.1证书的有效性,证书有效期由长期改为5年;
  
  4.增加复审的内容。
  
  二、实施要求
  
  1、自2020年5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自愿性认证证书的非金属材料及其零部件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完成之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按照换版要求完成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1年5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21年8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对于2020年5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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