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质及毒素卫生标准

  2020年3月1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食品中污染物质及毒素卫生标准》修正草案,拟修正增订以下事项:
  
  1.增订水产动物油脂无机神补充规定先检验总砷含量,如总砷含量超过0.1mg/kg,则应进一步加验无机砷,并确认无机砷应低于0.1mg/kg;
  
  2.调整豉油制品3-单氯丙二醇限量规定:由0.4 mg/kg变成0.3mg/kg;
  
  3.增订烧烤水产品的苯骈芘限量;
  
  4.新增镉于蔬果植物适用部位的说明:经去核、梗、冠、籽等非供食用的部位后适用;
  
  5.修正单氯丙二醇及氰酸的中文名称为3-单氯丙二醇及氢氰酸。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