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PSE法规要求的移动电源

  2019年2月起日本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日本PSE法规要求的移动电源。
  
  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于2018年2月1日公告制定电气用品技术基准的省令解释之部分修订,明确地规范今后可携式锂离子蓄电池(移动电源)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的管制对象, 将依照电器安全法规定处理。
  
  便携式电器的锂电子电池和便携式电池组为圆形PSE管控对象。产品进口到日本,需符合日本PSE法规的要求,并在符合要求的产品上打上圆形PSE标识。
  
  修正/执行:2018年2月1日
  
  过渡期:2019年1月31日
  
  自2019年2月1日起,将不允许生产、进口或售卖任何不符合日本PSE法规要求的移动电源。
  
  公告详情
  
  2018年2月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发布公告,针对圆形PSE管控对象的锂电池范围进行了内容修订。新增便携式电器的锂电子电池和便携式电池组为圆形PSE管控对象。 新增对象的执行缓冲期为一年。
  
  自2019年2月1日起, 能源密度在400Wh/L以上便携式电器的锂电池和便携式电池组(Portable lithium ion storage batteries(mobile battery),必须在产品上打圆形PSE标志,并且满足别表九或者别表十二的J62133(H28)(JISC8712(2015) 或IEC62133(2012) 整合)的标准要求
  
  官网公告
  
  http://www.meti.go.jp/english/press/2018/0201_001.html
  
  改正概要
  
  http://www.meti.go.jp/policy/consumer/seian/denan/file/04_cn/scope/kaiseigaiyou180201.pdf
  
  新旧对照表
  
  http://www.meti.go.jp/policy/consumer/seian/denan/file/04_cn/scope/kaiseibun180201.pdf
  
  根据此次修订的内容,除锂电池以外,装有可更换的充电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器,便携式电池 如移动电源power bank, 蓝牙耳机,电子烟等也都属于电安法圆形PSE管控对象。
  
  请注意此次新增对象产品依然是针对锂电池能源密度要求在400Wh/L以上,能源密度在400Wh/L以下的话和以前一样仍然属于管控对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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